区局简介 税务动态 勤政廉政 办税指南 政策法规 诚信纳税 网上报税
----当前位置:首页 - 税企交流 - 正文

如何计算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应纳税额?



  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适用20%的比例税率。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以支付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*20%




aaaaaa
aaaaaa


版权所有:
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地方税务局
  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海泰大厦
  电话:022-83716305,837163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