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,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,持有关证件到办税服务厅"税务登记"窗口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
一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所需的资料
(一)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一份; (二)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本(需粘贴印花税)复印件一份; (三)企业提交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、文件; (四)原《税务登记证》正、副本; (五)与变更内容有关的档案资料。
二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填写的表格
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》一式二份;
三、收费标准
办理变更税务登记,收取人民币四十一元工本费。